一、項目概況:
項目原位于珠海市旅游路2928號第2棟廠房。在建設過程中由于2棟廠房的長度不夠,生產線占用了小部分3棟廠房。因此現建地點擴建為:珠海市旅游路2928號2棟、3棟A,項目總投資160萬人民幣,建筑面積1725.79平方米,2棟建筑面積1575.79平方米,3棟A建筑面積150平方米,包括辦公室、倉庫、生產車間,主要從事生產瓶裝礦泉水、純凈水、蒸餾水、灌裝礦泉水。年生產:礦泉水4000噸、純凈水1800噸,蒸餾水1500噸。
項目于2013年3月委托九江市環境科學研究所編制的《珠海市香洲東坑股份合作公司礦泉水廠生產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于2013年3月15日經過珠海市香洲區環境保護局的審批,批復文號為:珠香環建表[2013年]63 號。
2018 年6 月 5 日至 6 日項目進入驗收階段。并委托深圳市華保科技有限公司負責該項目的現場采樣監測工作及編制了驗收監測報告。
二、環保措施落實情況:
(1)廢水;項目生產過程中洗瓶工序會產生少量的清洗廢水,由于包裝瓶是經過洗干凈后才進廠的,排放濃度低于《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時段二級標準,可直接排入污水管網;因此清洗廢水和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后排入市政管網,最終排至前山河。并已辦理《城鎮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
(2)廢氣;項目在生產過程中沒有廢氣產生。。
(3)噪聲;項目生產過程中生產設備(如灌裝機、洗瓶機、封蓋機等)在運行過程中會產生噪聲,通過對生產設備等進行隔聲、吸聲、減振、消聲等綜合處理,并合理安排設備的安放位置。
(4)固體廢物:項目生產過程中產生少量的廢活性碳填料及濾渣,屬于一般廢物,集中存放交市環衛部門集中處理;在生產過程中廢棄的包裝瓶、包裝紙袋、包裝紙箱,集中存放,交廢品收購站回收處理;員工產生生活垃圾交市環衛部門集中處理。
(5)其他環境保護設施;企業按規定進行了排污口規范化設置,已辦理《規范化排污口標志登記證》,設置了廢水排放口、噪聲排放源環保標志牌。
三、驗收監測(調查)結論
根據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調查)結果可知,該項目驗收監測期間各監測點位處的噪聲監測值均滿足國家相應的標準限值要求;工程在設計、施工和調試階段也已基本落實了環評及其批復的環保措施。
四、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本次公開就項目的環境保護問題,征求項目所在地以及與項目相關的企事業單位或個人的意見和建議,對項目在運營期所造成的環境影響的意見和建議。
五、公眾提出意見的形式和起止時間
任何單位和個人可于公開日2018年8月2日至2018年9月2日內通過電話、信件等方式向建設單位反應意見和建議。
六、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珠海市香洲東坑股份合作公司礦泉水廠
地址:珠海市旅游路2928號2棟、3棟A
聯系人:郭先生 13697737403